2022-01-14 15:28:16 自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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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华图自学考试频道同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发布:2022年重庆专升本招生报考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上学微信公众号(gh_77568f84fe68),欢迎大家加微信号:huatuxiaobangshou咨询自考报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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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科类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文、理科按考生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 由生源院校具体明确。文、理科兼收的专业由生源学校确定考试科类,且同校同专业同方向学生,其考试科类应相同。
报名时经生源学校及考生本人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 节,均不得更改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三)加试
招生学校,尤其是技术技能要求较高的学校,应当加试,加 强对接收学生专业基础、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核考 查成绩可计入总成绩,但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 30%,作为录取依据。具体的加试要求与考核考查办法及占总成绩的比例由招生 学校规定,且必须在学校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和对外公布,并报市 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统考科目及分值
1. 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 理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 小语种类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 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 120 分。
(二)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执行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2022 年全市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七、考试组织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和收取报考费、命题、制卷、施考、阅卷、成绩发布等工作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发布和组织实施。考生统考成绩,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发布后公布。
全市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照相对集中和就近原则设置 考点和组织实施。所有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 关学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考务工 作。
八、划线和成绩发布
(一)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统考成绩,结合招生 比例和招生计划,按考生类别分专业类别分别划定并公布全市最 低控制分数线。
(二)在发布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及时公布考生成绩。 只有填报加试专业的考生,才能参加招生学校组织实施的加试。 要求加试的招生学校,必须在全市规定的统一录取时间之前,完 成加试、成绩上传和综合成绩折算与确认等工作。综合成绩作为 录取依据。
九、志愿填报
(一)志愿结构
每个考生可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 关系填报多个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具体要求由市教育 考试院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二)填报方式
2022 年继续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志愿的填报工作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学校明确规定要加试的专业,考生如选择填报,必须参加其加试,方具备被录取的资格。 志愿填报的有关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在我委统筹下予以明确和发布。
十、录取和公示
2022 年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类别分普通文科类、普通理工科类、计算机类、英语类、艺体类和小语种类六 大类,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分数优 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 依次按英语、计算机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
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类别与相应招生专业对应关 系进行录取。招生学校如需调整计划,必须由学校提出申请,经 市教委审定同意后执行。如招生学校所有计划都已完成,不再组 织征集志愿;如未完成总计划,则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面向全 市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次数不超过两次,相关 要求届时公布。
加试的专业,如因生源不足等原因,在第一次录取时未使用 完的,不再参加志愿征集,剩余计划由所在学校调剂到本校其他 专业使用。技能竞赛免试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及退役 大学生士兵单列计划未完成时,计划可用于录取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录取 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十一、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待遇
(一)招生学校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考 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招生学校领取备案的录取名册后,依此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生源学校,由生源 学校发送学生本人。严禁在发布录取名册前,擅自发放录取通知 书或发布相关录取信息。录取数据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要求整 理后报市教委,由市教委报教育部,作为招生学校进行新生学籍 注册的依据。
(二)招生学校要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未能正 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 得入学。“专升本”学生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招生学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同时,招生学校应在 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招生学校在发放的录取通 知书或入学须知中必须明确载明以上内容。
(三)凡有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 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报名、考试及录取等资格,已入 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依规依纪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 人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收费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 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按渝价〔2015〕322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市教育考试院收取。十三、加强工作监督和信息公开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本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全程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志愿填报、录取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必须在本校官网和学校主要公示栏内,公示本校工作实施方案、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名单、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咨询和举报方式等信息。 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和积极采纳。对学生、家长及群众的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要坚决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高校、市教育考试院要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结合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 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排查工作,加强考试招生场所卫生消毒及命题、制卷、评卷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做好考务人员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十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预报名:2022 年 1 月上中旬;
(二)正式报名:2022 年 2 月下旬或 3 月上旬;
(三)全市统考:2022 年 4 月上中旬;
(四)统考成绩公布:2022 年 5 月上旬;
(五)志愿填报:2022 年 5 月上中旬;
(六)学校录取:2022 年 5 月中下旬;
(七)发放录取名册:2022 年 5 月下旬或 6 月上旬;
(八)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022 年 6 月上中旬。
(九)相关技能竞赛 2022 年获奖免试生补录:2022 年 6 月下旬或 7 月上旬。
原标题: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oaa.cqcet.edu.cn/info/1215/34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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