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5 16:38:28 自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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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湖南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揽子”举措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9月30日
湖南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揽子”举措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促进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特制订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揽子”举措实施方案如下。
一、完善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机制
(一)完善校园招聘机制。充分发挥校园招聘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通过加强对接、挖掘校友资源等方式,千方百计拓展岗位,邀请更多企业来校招聘。通过灵活举办大型综合性招聘会、小型专场招聘等方式,增强招聘活动成效和质量,原则上各高校举办的招聘活动及邀请企业数量不低于上年。省级将依托高校举办省级区域性、行业性2023届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50余场次,并举办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系列专场招聘会、第三届“湘粤名企高校行”校园巡回招聘会等其他重点招聘活动,为毕业生充分就业搭建平台。
(二)提升访企拓岗活动成效。加强与园区、企业和用人单位对接,继续实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活动。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增强访企拓岗的针对性和成效,根据行业、区域等情况采取集中、联合或分散等方式开展访企拓岗。以访企拓岗活动为契机,促进高校与园区、企业常态化有效对接,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科研协助、成果转化等多方面深入开展多方合作,形成访企拓岗湖南经验。
(三)发挥省级常设市场作用。进一步建设好省级常设市场,不定期开展专场招聘会,每周至少举办一次招聘活动。进一步强化使用教育部“24365”网络招聘平台,开展不断线网络专场招聘活动,加大对毕业生的岗位信息精准推送力度,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线上招聘。
(四)发掘校友资源促就业。各高校要建立校友资源促就业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维护校友工作信息,安排专人与校友进行就业方面的对接,夯实“地方一学校一行业”三位一体联络服务格局和校院两级校友工作机制,做好校友引资引智工作,提升校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贡献度。
(五)开拓省外就业市场。全面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发展战略,组织高校赴长三角、珠三角、部分省会城市等就业需求旺盛地区进行调研走访,进一步开拓省外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争取更多省外用人单位集中来湘招聘。
(六)实施智慧就业平台试点工作促就业。整合教育部“24365”智慧就业平台和全省高校就业平台资源,开展湖南省“24365”智慧就业平台试点,建设用人单位需求库、毕业生求职意向库,采集、汇聚、用好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加强信息匹配,为用人单位招聘和毕业生求职提供更好对接服务,助力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教育教学改革。
二、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七)积极争取更多政策性岗位。进一步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二十六条措施,加强与相关省直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协调对接,争取各系统尽可能提前有关招考和录用时间,投入更多岗位。积极配合国家、省级和地方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工作,做好岗位信息宣传推送、宣传提醒、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为有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必要服务。
(八)加大基层就业支持体系。严格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偏远地区及农村基层一线就业创业,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大智力支持。积极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及我省“特岗教师”、社区防控专岗、司法辅助岗位、科研助理等基层就业项目,协调相关部门、行业争取推出更多基层项目。
(九)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各高校要落实“两征两退”改革要求,按照全省征兵工作的统一部署,制订本校征兵工作方案。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将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优惠政策向在校大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进行广泛宣传,畅通入伍绿色通道,发动更多毕业生参军入伍,原则上入伍的应届毕业生所占比例不低于上年。
(十)促进升学与就业有序衔接。有序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各高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应在5月前全部完成,全省专升本考试争取在4月底前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争取7月份完成。有关本科高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投放更加契合经济社会发展及考生所需的专业吸引更多考生报考。
(十一)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湘就业。各市州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出吸引高校毕业生留当地就业的优惠政策,组织开展优惠政策宣讲进校园活动,争取更多优秀人才在本地就业。各高校要梳理全省和各市州出台的相关人才政策,加强毕业生宣传引导,主动为毕业生留湘就业做好政策宣传咨询、争取优惠政策等服务,鼓励更多毕业生在本地就业创业。
三、强化就业创业指导
(十二)加强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建设。建立省-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数据库,组织开展新一轮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全员培训,通过举办就业指导师资培训班、高校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培训班、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师资培训区域班等活动,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实行全覆盖培训。
(十三)打造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平台。建立完善就业创业指导优质师资库,打造一批就业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组织开展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创新大赛,以赛促改,以赛促训。坚持举办“创业月课堂”活动,内容涵盖各类创业培训、创业沙龙、创业路演等,将其打造成为面向广大毕业生群体的开放式、系统化学习平台。
(十四)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建设。以高校为依托,遴选建立省级就业创业名师工作室,培育壮大一批就业创业指导专业团队。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成效的积极探索,带动提升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水平,更好地为大学生做好精准就业创业指导。
(十五)推进全省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一体化”服务平台,加强对各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及孵化项目的统筹,着力做好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管理和跟踪服务。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创业投入,及时将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纳入孵化平台管理,提供针对性指导,省校及时在平台上提供各方面服务,帮助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做大做强。
(十六)实施毕业生就业创业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毕业生就业观念引导,把就业教育引导全面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多种形式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纠正思想偏差,尽可能减少“缓就业”“不就业”等现象。加强毕业生就业基本技能提升,针对毕业生就业创业面临的各方面问题,以案例等形式加强对毕业生的指导教育,提高求职创业各项基本技能。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实践
能力提升,充分发挥“以赛促创”作用,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实践能力。
四、加大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
(十七)完善就业帮扶机制及举措。建立完善“省-校-院系-班级”动态数据库,各高校要认真摸清来自脱贫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及残疾毕业生底数,建立四类就业困难毕业生台账。进一步落实就业困难毕业生“包干责任制”,学校领导班子、院系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分别与就业困难毕业生结对,做到每名困难毕业生有人过问、有人负责。各高校积极争取有关支持举行困难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为每个毕业生精准推荐3次以上的就业岗位。要加大对困难毕业生的关心关爱,定期与困难毕业生谈心谈话,准确了解困难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和面临的实际困难,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制订具体帮扶举措。
(十八)实施好“宏志助航计划”。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做好我省“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的管理与监督。有关高校要按要求实施好“宏志助航计划”,对困难毕业生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帮助其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力争启动省级就业困难毕业生培训计划,分区域、分类型建立培训基地,扎实开展就业能力培训。鼓励有关高校创造条件,扩大培训范围,通过信息化技术推动实现困难毕业生培训全省覆盖。
五、完善就业统计发布机制
(十九)加强就业数据全程监测。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落实签约进展情况日报、周报、月报和年报机制,建立和实施就业数据专报制度,对就业数据每季度进行通报。各高校要将就业数据及时运用到学科建设、教学评估、招生计划编制等各个方面,强化招生培养就业联动。
(二十)深入开展就业统计核查。建立健全省级校级就业统计核查机制,公布全省各高校就业统计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认真开展校级自查、省级核查。对就业数据突然增高、灵活就业比例偏高等就业状况异常高校开展实地重点核查,重点对毕业去向落实率排名靠前和靠后的高校进行重点交叉抽查。
(二十一)扎实做好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及时发布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微报告,继续组织撰写出版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强化就业质量报告的有效运用。各高校要准确编写本校就业质量报告,准确客观全面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扎实做好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六、加大就业创业宣传引导
(二十二)开展就业安全宣传教育。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将联合芒果TV等省内媒体,拍摄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系列微视频,教育引导毕业生防范求职就业“陷阱”。各 高校要组织毕业生及时学习观看,并向毕业生宣传更多就业创业安全案例,提高毕业生就业鉴别力和判断力,防止上当受骗。
(二十三)加强就业典型人物宣传。2022年下半年举办第二届“青春正当时三湘追梦人”颁奖仪式暨报告会,启动第三届评选活动,通过大力宣传典型人物,营造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各高校要加大对本校优秀就业人物的宣传推介,讲好身边的就业故事,发挥好榜样引领作用,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引导。
(二十四)开展就业创业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通过主流媒体系列宣传,多角度将国家和我省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举措、毕业生求职有关注意事项等大力宣传。各高校要积极参与“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书记校长话就业”访谈、“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活动,充分利用校内相关平台,向毕业生做好宣传推介。要加强对本校就业创业宣传总结工作,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将组织开展相关遴选活动,择优推荐参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
七、优化毕业生就业手续服务
(二十五)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等服务工作。利用“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服务平台”被国家档案局确定为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的契机,完善全省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基础标准,提高科学管理高校毕业生档案工作水平,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社会服务。原则上全省各高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全部在平台上进行转递,实现档案转递轨迹可查。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有效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基础性服务工作,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就业扶持等服务工作。
(二十六)提升就业服务效能。通过制作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业务办理操作手册、业务办理微视频、拓宽推送渠道、优化电话咨询业务等方式提高就业手续办理服务效率,优化网上办事程序,切实做到“一件事一次办”。
八、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七)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要不定期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学校疫情防控两个统筹,压紧压实各院系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要定期对各院系就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将就业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二级院系和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各项就业工作任务。
(二十八)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协调市州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各高校要切实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保障,认真落实高校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明确相关标准指标,配齐配强就业工作人员,在院系设立就业专职辅导员,加强就业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就业专职人员提供更多职业发展通道和物质精神奖励,提高就业工作人员积极性。
(二十九)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主动加强同人社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有关资源,合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市州要将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本地就业公共服务,有针对性地指导高校开展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统筹谋划,教育部和我省将在秋招季、春招季和毕业季三个就业工作时段,分别举办“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月”“就业冲刺月”等系列促毕业生就业活动,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把握各阶段工作重点和节奏,精心组织参加有关就业活动。
(三十)加强就业工作监督检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和“三不得”纪律要求,对查实的违反就业纪律要求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对高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就业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院系和工作人员追责问责,并向全省通报,在招生计划、经费安排及各类评优评先工作中纳入负面清单。
原文链接;http://jyt.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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